停課學生關懷紀錄(限臺中市)
Last updated
Last updated
1.如何新增關懷模組(建議行政人員操作)
2.如何開放填報功能給導師(建議行政人員操作)
請至系統管理
選擇模組管理
將功能授權給導師
可立案停課學生案件供導師填報,建議由行政人員操作。
建議區別「立案者」與「填報者」的權限功能,可參考模組建置。
點擊「新增關懷個案」新增個案資料,詳見下一頁籤。
點擊「修改」可修改個案資料。
點擊「刪除」可刪除個案資料,如已有關懷紀錄無法刪除。
點擊「檢視」,可檢視個案填報狀況,點擊「印表機符號」可列印關懷紀錄。
此模組可查看停課學生的關懷紀錄填報狀況。
選擇「案名」。
標示顯示個案填報情況供瀏覽。
填報狀況圖示說明: ☑️有實施且填寫紀錄, ❗無實施停課關懷, ❌無填寫紀錄。
可查看停課學生關懷紀錄統計圖表資料,建議開放給行政人員。
導師才具備關懷紀錄填報權限,僅能填寫任課班級/學生紀錄。
選擇「案名」。
點擊「新增關懷紀錄」,新增關懷紀錄並填寫「課業輔導措施」實施方式。詳見下頁籤。
點擊「編輯實施方式」,可進行編修調整。
點擊「填寫關懷紀錄」,可填寫學生的關懷紀錄。詳見下頁籤。
如欲刪除紀錄,請點擊「刪除」。
「複製記錄至訪談紀錄」,可將停課關懷紀錄複製至輔導訪談紀錄。
請留意!「複製記錄至訪談紀錄」系統無法偵測是否有重複資料,請注意不要重複複製!無填寫紀錄同學不會複製資料。